学校各单位: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,结合学校具体工作,现将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安排
4月3日-4月5日放假,共3天。
二、节日期间工作要求
1.学校各部门、各单位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各项工作,师生非必要不出市,确需离长的严格履行请假报备程序。同时做好校园安全相关工作,对重点部位要进行重点防范。
2.相关单位要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安排,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保持通讯畅通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做到有预案并及时报告。
学校办公室
2021年3月3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