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2019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(境)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
计划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根据省外办关于报送2019年因公出国(境)计划的通知,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出国(境)开展学术交流合作需提前制定年度计划,上报省外邮编:130022 网络信息中心制作 吉ICP备05001994号-5
吉公网安备 22010402000005号